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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小案破,大案迷(2/2)

听说要进监狱,薛朝辉彻底慌了神,他紧张的左顾右盼了一番,然后开口说道;“阿sir,我不想进监狱,如果我提供线索帮你们破案的话,那你们能不能帮我向法官求情,不要送我去监狱?”

“什么线索?”何家辉立刻问。

“是关于郑佳珍的,我知道是谁杀了她!”薛朝辉说完,一脸期待的望着何家辉。

有个词语叫戴罪立功,国内在这方面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犯人戴罪立功的话,可以酌情的给予减刑。

而英美的法律体系当中,司法系统是可以进行谈判和交易的,在这方面的可操作性则要大的多。

比如美国影视剧当中,经常会有检察官给犯人许诺,只要犯人肯认罪,就能少判多少年,你要是不认罪,那就多控告你几条罪名,一旦官司最终输了,就要多坐好几年牢。

港剧里也有诸如“向法官求情”、“向律政司求情”、“转做污点证人”等桥段。

很多污点证人,明明也犯了法,但警方不仅会给予他们保护,甚至在案件结束后,还会给他们新的身份,帮助其移民到国外。

英美的司法体系就是如此,可以谈判,可以交易,可以为了节约诉讼时间和成本给犯人减刑,也可以为了铲除大坏蛋,而放过小坏蛋。

郑佳珍被害的案子是谋杀案,而薛朝辉偷钱的案子只是个盗窃案,孰重孰轻一目了然!

如果薛朝辉提供的线索,能抓到杀死郑佳珍的真凶,以此为交换,换取对薛朝辉盗窃案的轻判,那肯定是划算的,甚至不进行起诉,都是有可能的。

想到这里,何家辉点了点头:“好,我答应你,如果你提供的线索有用,我会写报告,帮你向律政司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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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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