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边陲猛将再干戈(一)(1/2)
听到这号角声,忽儿札胡思脸色一变,转头左右一看,发现谷地两边的山坡上,缓缓现出数千骑兵。
他们旗帜如林,铠甲鲜明,弓刀齐备,杀气腾腾。
忽儿札胡思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契丹人来斩草除根。
高世宣看到谷地里的忽儿札胡思一行人,用马鞭指着,大声道:“斩获忽儿札胡思的首级,当为首功!
阿勒巴里欢和土别马哈的首级,则为次功!
将士们,军功就在前方,何不奋勇向前,斩首夺功!”
“万胜!
万胜!
万胜!”众将士举起手里的马刀的长矛,齐声高吼着。
“杀!”高世宣高高举起的右手,猛地向前一劈。
“呜——呜——呜!”二十几个号手吹响了手里的牛角号,对面的号手一起和响,在号声中,两队骑兵从谷地两边呐喊着冲了下来。
这两队骑兵各有两千人,一支冲向忽儿札胡思队伍的头部,一支冲向尾部。
马蹄翻飞,草土飞扬,随着沉闷的马蹄声,两支队伍轰隆地向前冲去。
冲到射程范围里,这两支队伍似乎是同时接到了无声的命令,身子前伏,几乎趴在马颈上。
双手张弓搭箭,对着忽儿札胡思的队伍奔射。
最前面队伍交错过忽儿札胡思队伍时,猛地一转,围着绕起一个大圆弧。
这两支从山坡上冲下来的队伍,如同是太极的黑白两仪,围着忽儿札胡思所部的外围旋转起来。
马蹄声急,尘土飞扬,草腥味和血腥味在尘土中弥漫。
惨叫声和马嘶声,如同是黑夜里闪亮的灯光,时不时刺破出来,在空中飞扬。
忽儿札胡思的部属与疾驰中的宋军对射,箭矢在空中来回地飞掠,就像惊起的蝗虫群一样,飞来飞去。
忽儿札胡思部属,都是克烈部的精锐,箭术稍胜一筹。
但是宋军的弓箭器利,加上在不停地转动中,以移动姿态射击大部分在原地打转的忽儿札胡思部属,占了不少便利,交换比要略占优势。
双方对射,不停地有人落马。
宋军四千骑兵继续围着忽儿札胡思队伍在转动,仿佛一口石磨,把里面的克烈部众一层又一层磨碎。
四千对三千,宋军人数占优势,几圈对射下来,宋军的人数优势越来越明显,被围在中间的克烈部众感受到的压力越来越大。
人数占优势,交换比又略占优势,不断对射下,己方的优势肯定会越来越明显。
朱雀军的官兵不明白这个数学道理,但是格物院的教授们是这么说的,在演练实践中也证实确实如此。
所以朱雀军忠实地遵照执行。
躲在人群最里面,暂时还没有受到威胁的忽儿札胡思受不了了。
他不懂数学公式,但是眼睛不瞎,眼看着己方的人数越来越少,相比之下,对手的人数似乎越来越多。
忽儿札胡思知道,该跑了。
“忽里黑赤!”忽儿札胡思大声叫着心腹的名字,一个络腮胡子的克烈部众转过头来,看着忽儿札胡思,等待命令。
“你带人掩护本汗,我要向北突围。”
“知道了大汗!”络腮胡子沉声应下。
高世宣也察觉到忽儿札胡思队伍核心部分的调动,马上做出了反应。
“穿插切开它,全线进攻。
许光良,盯紧点,我觉得那个克烈汗要跑。”
“喏!”
随着一阵号角声,一支两千人的骑兵冲下山坡。
刚才还围着打转的四千骑兵也及时地停了下来。
领队千夫长大声叫道:“整队!
整理队形!
准备进攻。”
随着两位千夫长的叫喊声,在百夫长、甲士的督促下,四千骑兵很快就整顿成两个半圆形,一个在左前方,一个在右后方,正好兜住了中间的克烈部。
冲下来的两千骑兵,身披铁甲的率先、甲士,举着长长的骑矛,冲在最前面,毫不停滞地冲进匆匆集结在一起的克烈部队形里。
一声巨响,一股巨浪撞到了礁石上,激起了巨大的浪花。
人马皆倒,血肉横飞。
朱雀军的巨大冲击力,硬生生在克里部队形中凿出一条直道来。
后面跟进的骑兵晃动着长矛、挥舞着马刀,沿着前方同袍用血肉之躯撞出的道路,义无反顾地向前冲去,很快就杀了个对穿,把克烈部众切成了两部分。
带头的千夫长,举起手里的长矛,在空中晃了晃,调转马头,大声吼道:“率先!
甲士!
集合!”
在刚才凿穿过程中没有落马的率先和甲士们,很快在千夫长身后集结成队。
他们血迹斑斑,分不清是别人的血还是自己的血。
“把他们这些直娘贼的再凿穿一次!”一声大吼,千夫长挥舞着长矛,冲在最前面。
率先、甲士们紧跟其后,其余部众也不甘示弱,结成一个三角锥形,又向克烈部众冲去。
第二次凿穿进到中间部分,克烈部众的队形有些零乱,一直在左前方和右前方等待的四位千夫长察觉到机会。
当即举起一直挂在马鞍上的长矛,大吼道:“率先、甲士,跟在身后,冲啊!”
在巨大的呐喊声中,马蹄声急,四千骑兵分成两队,以两条半圆镰刀,向克烈部众首尾分别狠狠砍去。
三处冲击之下,克烈部众彻底乱了,数千人杀成一团,到处尘土飞扬,腾到半空中,仿佛给战场上罩上了一定灰色纱帐。
很快,克烈部众知道打不赢了,各自寻找空隙,四散逃窜。
忽儿札胡思趁着混乱,带着两百多亲信向北而跑。
“在那里!
在那里!”燕万石一眼就看到了忽儿札胡思的身影,指着说道。
“直娘贼!
那可是一枚勋章加百户官阶,兄弟们,追啊!”许光良大叫一声,率领本部一千骑兵,轰隆隆地追了过去。
许光良部追得非常急,就像一群咬住兔子尾巴的狼,丝毫不肯松嘴。
他们不停地策动着自己的坐骑,还在后面拼命地放箭。
忽儿札胡思的亲信们时不时背后中箭,翻落下马,追上来的朱雀军呼啸而过,只有最后面殿后的骑兵举着长矛,对着躺在地上静止不动,或还在挣扎的克烈部众,往要害处狠狠戳上一矛,再牵了没有主人的战马,继续跟上大队。
忽儿札胡思伏在马颈上,不停地抽打着坐骑。
坐骑一边疾驰着,一边喷着粗气。
看到这状态,忽儿札胡思知道,自己的坐骑虽然是一匹上好的良驹,可它赶了半天路,又被咬着尾巴追了这么久,体力已经不支。
过不了多久,它越来越慢,然后被身后死咬着不放的追兵们追上。
可恨的是,这些王八蛋居然一人两马,在追击的过程中,还定时换马。
如此一来,他们的坐骑虽然在一直不停地奔跑,但是总有一匹没有负担,相对而言会轻松很多,体力会减少得慢一些。
在目前这种状态下,就等于保持着某种优势。
麻蛋的,契丹人不得好死!
杀了我的父亲,现在还要斩草除根!
偷袭克烈部主牧场,在这里伏击本汗,只有卑鄙无耻又有实力的契丹人才干得出。
可恨!
老子也是被老爹给忽悠傻了。
他说什么契丹人在漠北草原上的兵力,已经他用憨憨的蒙古部落拼掉了,没有太大的威胁。
要是知道他们这么强硬,当初自己一继承汗位,就派使者去向契丹人的皇帝表示臣服。
不知道现在投降臣服来不来得及?
忽儿札胡思发现身后身边的亲信越来越少。
越来越多,越来越近的是身穿红衫的“契丹骑兵”,尤其是两个少年模样的家伙,骑的马好,身子又相比其他人要轻,居然冲在了最前面,一左一右地夹住了自己。
忽儿札胡思突然灵机一动,把马鞍旁袋子里的珍宝,闪闪发光的猫眼石、红蓝宝石,金珠子,一一掏出来。
这些原本是想送给合儿汗,用来做娶他姐姐妹妹的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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