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第三节 完颜部政治制度的确立(2/3)
金国设置的三省六部制和汉族政权设立的三省六部制之间有很大差异,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勃极烈制度的痕迹。
但是到了海陵王执政时期,金国再一次改革官制,尚书省成为最高的行政机构。
设立了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也就是副宰相,汉人也可以担任这个官职。
尚书令虽然是名义上的最高行政长官,但是这个职位就相当于是一个荣誉职位,他不掌握实权,左右丞相掌握着实权。
又到了公元1138年,勃极烈制度彻底废除。
一直到后来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的时候,这个制度才又被重新启用,不过名称已经改为八旗共治制度,勃极烈也有了一个新称呼,那就是贝勒。
勃极烈制度帮助金国统治者完成了从部落联盟议会制到寡头民主,再到中央集权的转变。
完颜阿骨打所创立的猛安谋克制度则打破了血缘关系,让地域成为居民的组织体系。
这一制度可以称得上是金国实现从部落联盟到城邦国家,再到王权国家这一飞速跃变的催化剂。
猛安谋克制度源于女真原始部落时期的围猎生产组织。
外出打猎是女真人重要的生产生活方式,这就是他们养家糊口的方法之一。
完颜阿骨打就曾经说过,我们部落中最让人快乐的时候,就是外出打猎的时候。
行军布阵,也是出于此。
外出打猎的时候,不论青壮老幼都要参加。
出猎的组织按什伍进位编制。
包括猛安(千夫长)、谋克(百夫长)、谋克之副蒲里衍(牌子头)、什长(执旗者)、伍长(击柝者)、士卒(正兵)、士卒之副阿里喜。
《金史.
金国语解》称:“阿里喜,围猎也。”
至于称谓的含义,《金史.
兵志》讲述得颇为详细:“其部长日孛董,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
猛安者,千夫长也;
谋克者,百夫长也。”
当时部落之间经常为了抢夺物资而相互征战,所以,开始用围猎编制设置常备军,也就产生了军事首领。
刚开始的猛安谋克制度完全是由于外出打猎产生的,后来逐渐演变成打猎和出战的双重组织。
女真部落还处于原始民主制时期,每个部落首领在打仗的时候都是军事统帅,平时又作为管理者。
再后来,猛安谋克就成为了固定的军事组织。
猛安谋克为四级编制,即万户、千户(猛安)、百户(谋克)五十户(蒲里衍)。
需要说明的是,猛安与谋克组织并非同时出现。
谋克组织大约产生于11世纪初的金昭祖石鲁或景祖乌古酋时期,而见诸史籍则是在世祖劾里钵与桓赦、散达兄弟的战争记事中——世祖乃“使欢都、冶诃以本部七谋克助之”
。
猛安组织则大约出现在11世纪末至12世纪初,穆宗盈歌末年至阿骨打起兵反辽时期。
此际,史籍中尚未有千人以上参战的记载。
从猛安出现的时间推测,谋克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而猛安组织尽管受血缘关系影响,但多以地域为特征。
女真族没有建立政权之前,这种寓兵于农、兵农合的猛安谋克组织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既经研实效,又利于维持民族发展锐气。
公元1114年,也就是金国建立的前一年,完颜阿骨打,把猛安谋克制度重新做出调整,开始变得跟中原统治下的郡县制差不多。
完颜阿骨打把这一制度和村寨结合起来,把单纯的军事组织改组成为行政组织,这一改变可以说是一石二鸟。
不但打击了旧氏族势力,而且巩固和确立了新兴奴隶主势力,奠定了以地域和领户制为特点的国家基础。
完颜阿骨打建立金政权后,猛安谋克被沿袭下来。
此时猛安谋克仍然是暂时性的军事职务,还保留着与围猎的关系和部落残迹。
他们平时生产,仍以出猎作为训练武艺的重要手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女真民族的射猎风尚。
不仅如此,猛安谋克的首领与士卒间难分尊卑,无论大元帅、万户、百户,其衣食住行与着装穿戴都没有太大差别,且依然有“画灰议事”
的传统。
其献策、赏功仍体现出原始军事民主精神。
宁江州战役获胜后,金的新占领区不断扩大,为镇守这些地区,一些猛安谋克便留下驻守。
史载“收国二年,分鸭挞、阿懒所迁谋克二干户,以银术可为谋克,屯宁江州”
,在攻陷黄龙府后,“仍合诸谋克命娄至为万户,守黄龙府。
随着战争的进行,猛安谋克一路南徙,且突破了其构成仅为女真人的旧例,猛安谋克之职也分别授予汉、奚、契丹、渤海人。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出于战争需要,阿骨打要扩大队伍,招抚降民。
收国二年(116年),阿骨打下诏:现在契丹、奚、汉、渤海、系辽籍女直、室韦、达鲁古、兀惹、铁骊诸部官民,已经投降或被我俘获的、逃走又回来的,一律无罪,原来做酋长的仍然为官,“且使从宜居处,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
。
占领辽东京(今辽宁辽阳)后,金即用猛安谋克改编辽军和新降服的各族百姓。
东京州县及南路系辽籍女真全部投降,全部按当朝之制来管理。
天辅五年(1121年),金军占领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今宁城西)两道,对被征服的契丹、奚人也“依辽东京渤海例,置千户谋克”
。
另外,对于那些投降的辽国得文武官员,也都酌情予以任用。
猛安谋克已经成为地方官职的爵位职称。
公元1123年,金国大军占领了辽西京和燕京,想在平州推行猛安谋克制度,但是遭到当地汉族人的强烈反抗。
金国无奈就在这一地区废除了猛安谋克制度,汉人是文明程度比较高的。
辽国统治时期,都不得不实行南北分治的策略,所以金国想全面推行猛安谋克制度显然有点不切实际。
后来,金国的猛安谋克制度就与郡县制并存。
公元1133年,金国开始了一场把猛安谋克制度大规模迁徙中原的运动。
到金熙宗和海陵王统治时期,又把大量的女真人和契丹人迁往中原地区,这其中包括很多上层贵族。
说明猛安谋克制度的内徙已经发展到高潮。
女真人的猛安谋克迁到中原以后,仍然保留着原来的称谓,女真的奴隶制和汉人的封建制并存,女真人和汉人都是国人。
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猛安谋克制度已经逐渐纳入了统一官制之下,和地方州县制并存。
其结构为:京(兵马都总管)——府(兵马总管府)——猛安(相当于防御州)——谋克(相当于县)——村寨(寨使)。
在属于地方军事系统的京府都总管和总管府之下,猛安谋克自成系统,与州、县无涉,猛安的地位在节镇之下,刺史之上,相当于防御使,谋克相当于县令,寨使相当于主首。
伴随金国封建制的完成,猛安的职责也逐渐扩大,包括管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防卫地方,预防盗贼。
把军事、政治、生产和治安融为一体,谋克的职责包括训练武艺、宣导教化,劝课农桑,审理案件,捕捉盗贼等等。
猛安谋克既是官称也是授予给女真贵族的尊称。
被授予这一职位的主要是王室和功臣,他们可以世袭这一职位。
如果猛安谋克犯罪的话,也会被撤销封号。
金国的平民阶层是金国的主要兵源。
猛安谋克平时主要负责侍卫、驻防。
除了一般的猛安谋克之外,还有很多特殊的猛安谋克。
比如合扎猛安谋克属于皇室直属军队,由皇室子弟或者有功勋的大臣担任。
行军猛安谋克是金国在出征的时候临时授予的职衔。
押军猛安谋克主要负责统押军兵和管押军兵,他们也是战时临时任命,后来演变成固定的专职官员。
还有一些猛安谋克就不具体说明了。
1114年之前,猛安谋克的数量没有定制。
金世宗的时候规定每个谋克不超过三百户,七到十个谋克为一个猛安。
根据公元1183年的统计,当时国内一共有202个猛安,1878个谋克,一共615624户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