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irst strong soldier of the Three Kingdoms Chapter Three Nine N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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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Three Nine Nine
两万骑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包括很多军中宿将在内,绝大多数人都是说不出的。
只有在汉武帝在位的那个追亡逐北,封狼居胥的时代,万骑以上的动员才比较频繁,但依然算不上司空见惯。
异族入寇中原,时常也是动用数万骑兵,但那往往是很多个部族一起行动,数万骑兵分布在广阔的边境线上。少数重要据点,可能面对数千骑兵,大部分的小县城,顶多只能看见数百牧人罢了。
虽然是数万,乃至十万骑兵,但分得散了,压力其实就没那么大,给人带来的震撼效果,自然也要差上很多。
真正面对两万以上,集结在一起的骑兵,看着他们呼啸而来的场景,胆小的人当场就会吓得各种失态。
那是很恐怖的景象,就算用山洪海啸来形容,都有所不足。
那些天灾毕竟只能局限于一隅,只有运气差到极点的倒霉蛋才会被卷进去,而非现在这样,躲都躲不开。
铁骑仿佛一道洪流,将沿途的一些都席卷而入,拍成齑粉,望之则怖,触之则亡!
沿着与大河并行的官道,两万胡骑呼啸而前,汹涌澎湃处,甚至已经超过了大河。
河冰的碰撞声,湮灭了马蹄声中;
滔滔的奔流声,被胡骑猖狂咆哮的叫嚣声所淹没!
“呼……喝……”这是胡人特有的战号,用最简单的音节,表达出最恐怖的意义。据说,这所谓的战号声,是他们模仿草原的狼嚎而来。
狼是草原人最怕的猛兽,成群结队的饿狼,轻而易举的就能将草原上最勇猛的勇士撕成碎片。因为恐惧,所以崇拜,进而模仿,于是就有了这嚎叫似的战号声。
嚎叫声就像是最恐怖的信号,哪怕是最恋家,在官兵征税拉丁时都不肯离去的人,远远听到这恐怖的声响,也会不顾一切的逃出家园,远远逃开。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种嚎叫声代表的是什么,那是毁灭一切的气息,那是让一切重返蛮荒的呼号!
时隔数年,继当年鲜卑、乌桓的大入侵之后,胡骑的嚎叫声再一次出现在冀州大地上。沿着武皇帝为了调集物资,召集军队讨伐匈奴所修建的,宽敞结实的官道,呼啸而来!
面对声势惊人的胡骑,赵云感受到的不是恐惧,而是愤怒。
大好中原,岂容胡虏嚣张?
武皇帝修建的官道,是这些野兽能踩踏的吗?
大汉的子民,是这些禽兽能残害的吗?
勾结胡虏,横亘大汉数百年的众多世家,到底教出了何等无耻的一群子弟啊!
与太史慈分开后,赵云一路南下,在灵县与呼啸而来的胡骑正撞在一处。
遭遇很突然,却不出赵云的预料。
冀州不是王羽的地盘,自然也没有驿站、烽火台这类能迅速传递信息的系统。斥候,发现胡骑之后,就算侥幸躲过胡骑的追杀,也没办法用比胡骑前进还快的速度,将信息传递回去。
胡骑的大队人马完全占据了官道,从小道走,既远又崎岖,就算是单人轻骑,也没办法更快。匈奴人要么不来,既然来了,那么,不期而遇就不可避免。
“又有人来送死了,哈哈,还是个长得很俊的小白脸,别用弓箭,用套索,生擒了献给且渠大人,定然重重有赏!”
屠各部就是南匈奴的王帐所在,自汉武时代后,匈奴没落,鲜卑崛起,南匈奴就内附到了并州休养生息。
如今族人不但会说汉化,中原的风俗习气也沾染了不少。至于溜须拍马之类的,本来就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领之一,倒是和中原化没多大关系。
胡人的军事化程度不比中原那么正规,他们的作战配合,主要是在渔猎中形成的。作为先锋的,并非都是王帐单于的嫡系部队,而是各部族中,精选出来的弓马娴熟的勇士。
这群人自恃勇力,进入中原后,又一路所向披靡,沿途郡县无不紧闭城门,满城军民只能站在城墙后,一边瑟瑟发抖,一边绝望的向外观望。
领头的当户清楚的记得,当两万大军通过一个叫乐平的城池时,由于道路有些狭窄,大军通过时耗的时间就有些长了。浩大的声势,将此城的主官——名叫牵招,据说是个很有名的名士,生生的给吓晕了过去。
要不是单于已经决定好了行程,要求所有人路上不得耽搁,必须全力赶往目的地,这一路抢过去,用不着攻城,就能抢个钵满盆肥。哪儿象现在这样啊,一路只能跑,跑,跑的,顶多杀几个不开眼挡路的傻蛋。
今天自己送上门的这个倒不错,马俊人更俊,且渠大人就好这一口,正好抓去奉承。
单于可是说了,这一仗打赢后,偌大的河北,今后就是自家的牧场了,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家里婆娘只能眼巴巴看着的丝绸,抢来!穿一匹,扔一匹,再拿几匹做帐篷!
家里娃娃只能滴着口水眼馋的糕饼,抢来!吃一锅,扔一锅,再拿几锅去喂猪!
还有自己眼馋了许久的中原婆娘,挑那长得水灵的,都抢来,自己用不过来,还可以用来做牧奴不是?
反正中原很富,什么都有,但保护者却很弱,不堪一击!没有刀子保护,凭什么让他们拥有这么多好东西?抢,抢光他们!
当然了,好东西要先给大人们献上,然后才轮到自己,这个次序是断然不能错了的。抓个小白脸给且渠送去,后面再有好东西,大人就不会跟咱抢了吧?
三名胡骑嚎叫着冲了上去,两前一后,从三个方向包抄了上去,只要对方的注意力在某个方向上稍作耽搁,就会中了另外两人袭击。
这法子无论是对付草原上的野鹿,还是孱弱的中原人,都是屡试不爽的。唯一值得担心的,就是对方那匹马,以当户的眼光看来,那匹马是百里挑一,甚至千里挑一的神骏之马。如果对方转身就跑,自己的人还真未必追得上他。
“哈哈,这还是个雏儿,你们看,他被吓傻了,都不知道躲!”下一刻,当户大笑起来,对方迎面过来的时候,似乎吃了一惊,转身要走,结果发现有人冲向自己,反而停下了,就那么任由战马自己斜向跑了出去。
“中原人都是这样,胆子小得很,咱们早就不应该呆在并州了,早就应该来中原了!”众人纷纷附和,一路上的见闻,极大的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哪里会觉得对手的表现有什么异样?
呼喝声中,众人纷纷追了上去,一边还打着赌,赌到底谁能抢到彩头。包括那当户自己在内,没人注意到,他们不知不觉已经离开大队人马一段距离了,直到骑白马的少年脸上露出了冷笑,从背后取下了雕弓时,胡骑们才有些意外。
“他这是要干吗?”
虽然脱离了大队,但追过来凑热闹的胡骑也有二十多个。要知道,在前锋的都是各部族的勇士,别说一个少年,就算是飞将吕布,也招架不住吧?这是兔子被追急了要咬人么?众人纷纷发笑。
可是,看到对方持弓的姿势,当户心中却陡然起了一丝惊觉之意。
左手紧握弓柄,右手两指搭在箭尾,腰身挺直,上半身保持高度的稳定,即便在战马奔驰之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颤抖。
开弓要快,持弓要稳,弓术的要诀,在对方身上得到了很完美的体现。
再仔细观察,他的心下更惊。
对方手中的弓身是平放的,但是弓弦却是斜拉,弓弦与弓身之间呈现出一定角度的扭曲。这样射出来的箭,飞行的路线会带有弧度,更难躲避,而箭头会高速旋转,穿透力大大增强。
能这样持弓的对手,哪里是什么绵羊,分明是猛虎才对!
“不对劲,大家小……”
长箭化成了一道寒光,走出了一条诡异的弧线,准确的射入了那当户的咽喉,将他的示警声永远的封在嘴里。
“怎么回事?”
“这小子是个高手,他杀了当户大人,用弓箭,杀了他!”
用不着他示警,这石破天惊的一箭,已经说明了一切。胡骑们惊叫着,取弓搭箭,试图展示一下草原人远胜中原人的箭术。
可是,还没等他们出手,对面弓弦再鸣,追魂夺命的震动声响过,箭矢的锋锐映着冬日里苍白的残阳,划出了三条骇人的寒光,呼啸而来!
光芒尽处,三朵血花陡然盛开,三名草原勇士甚至连箭还没来得及取出,就被一箭封了喉!
“放箭!放箭!”叫嚣声中的骄傲渐渐敛去,代之的是恐惧和慌乱。
尽管如此,胡骑的骑射功夫还是很过关的,二十余支箭构成的箭网准确的将敌人覆盖在了其中,无论对方往哪个方向躲,都不可能躲避得开。
可那少年根本没有躲避的意思,左手持弓,右手却从马鞍下拿起了一杆长枪。
枪锋微颤,银瓶乍破,银枪如梨花纷纷,瑞雪飘摇,霎时间便吹散了箭雨。
“就这点本事,也敢来中原撒野?到了阴曹地府,别忘了小爷的名字!某乃常山赵子龙,胡虏还不速速上前领死!”赵云英俊的脸上,第二次泛起冷笑,随即一声大喝,枪势如暴雨,虎入羊群一般杀入了追来的胡骑之中。
近则枪,远则弓,抢在胡骑大队赶来增援之前,赵云将追来的胡骑杀了个一干二净,随后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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