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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个单章,来龙去脉。(1/2)

 看了评论,很多人还不明白事情起因。

因为有读者老说本书主角道德差,他说这个,我没说什么。

但他喋喋不休,每一段发一个评论,反复喷,还拿朱元璋举例,说他道德好。

我忍不住了,破防了,我就问一句:你了解朱元璋吗?

了解他的部队吗?

就封建王朝来说,屠城是最大的恶,能让你千夫所指。

与之相比,玩女人简直不值一提了。

读者总盯着女人说事,我想了想,大概还是看客心态。

如果你代入当时的百姓,就知道屠城可怕还是主角玩女人可怕了,也就知道古代人们极其不能容忍屠城这种事,但上层人物玩女人却没人指责多少的原因了。

下面主要采用明朝史料,因为我怕引用清朝的史料被人喷不足信。

(一)义军草创时期

元朝末年,红巾起义,天下大乱。

社会秩序的崩溃,造成了农业生产的极大破坏。

各路兵马杀来杀去,粮食肯定是严重不足的,那么就要想办法补充。

而在没有一个稳定后勤基地的情况下,想要粮食,就得抢。

但在整体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抢不到,怎么办呢?

吃人。

小明王的淮右义军吃不吃人?

当然吃。

《元史》中记载吃人的事情很多,各路义军跑不掉。

记住,《元史》是明朝修的。

另外,生活在元末的普通人也会记录。

元末陶宗仪《南村辍耕录》

“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

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

或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

或乘夹袋中,入巨锅活煮。

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

总名曰“想肉”,以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元末叶子奇《草木子》

“汝宁盗韩山童男陷汴梁。

僭称帝。

改韩为姓。

国号宋。

改元龙凤。

分兵攻掠。

其下有刘太保(刘福通)者。

每陷一城。

以人为粮食。

人既尽。

复陷一处。

故其所过。

赤地千里。

大抵山东河北山西两淮悉为残破。”

元末吴志淳《儿牧牛诗》

“牛不耕田禀无粟,淮上三年食人肉。”

朱元璋亲兵俞本《皇明纪事录》

“安丰被张氏围,城中饥甚,人相杀食。

有尸埋于地而腐者,亦掘而食之,或以井底泥为丸,用人油炸而食之。”

综合《元史》及这几条私人记录,元末淮右义军大规模吃人肉基本没有疑问,这也是符合当时社会实情的,粮食不足。

农民起义军就这样,就像黄巢一样,基本都吃。

那么淮右义军中的朱元璋部吃了没有?

《明本纪》

“明日,陈兵果至,其来甚锐,直造城下。

守者摇旗鼓噪,伏兵见之,缘山而出,循江而下,绝其归路,一战俘斩万余众,生擒三千人。

常遇春不欲以闻,曰:“此皆劲敌也,既俘不杀,将贻后患。

若以闻,上必不尽诛。”

达不听,遂以闻。

上谓使者曰:“急回军中喻诸将,彼先开隙,今初与战,三千精锐,未可尽废,宜释之,使为后用。”遇春初闻遣使赴京,密令军中以三千人皆杀食之,黎明,止存三百人。”

这里记录的是常遇春部吃人。

当然你可以说是孤证,我也不否认。

但以当时的大环境,粮食筹措那么困难,吃人是难免的,朱元璋部不会特殊于淮右义军其他部分。

(二)正规化时期

朱元璋有了地盘了,粮食相对没那么紧缺了,自然不至于还像之前那样吃人。

但这时候有其他严重的问题,就是军纪。

义军是什么成色?

裹挟民众,基本什么人都要。

朱元璋部也有不少土匪、山贼之流,这些人习气很差的,而朱元璋早期要没什么钱,发军饷估计都够呛,那么怎么激励士气呢?

其实历史已经给了我们答案,以财货、子女为诱惑,抢劫。

历朝历代都有,义军当然也不能免俗。

《明太祖实录》(注意,这是明朝的官方史书之一)

初,诸将破城,暴横多杀人,城中人民夫妇不相保。

上偶出见一小儿立门外,问曰:“尔何为?”儿曰:“候我父。”曰:“尔父安在?”曰:“在官养马。”问其母曰:“亦在官门下,与父不敢相顾,但以兄妹相呼,我不敢入,故窃候之。”上为之恻然,即召诸将谓曰:“比诸军自滁来,多虏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何以安众?

凡军中所得妇女,当悉还之。”明日,聚城中男子及所掠妇女于州治前,至则令妇女居内,男子列门外两旁。

纵妇女相继出,令之曰:“果夫妇,相认而去,非夫妇,无妄识。”于是夫妇皆相携而往,室家得完,人民大悦。

这里讲的是朱元璋的部队做了几件事:

(1)破城后,“暴横多杀人”。

(2)“人民夫妇不相保”,老婆被明军抢走。

(3)这是经常做的事情,“自滁来,多虏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

《明太祖实录》这段引用的是《明本纪》,原文是

初,城中杀伐甚众,存者少。

纵有存者,夫妇不相认。

一日,暇,上马台前一小儿,但能言语,不知人情,上谓小儿曰:“汝父安在?”曰:“与官人喂马。

汝母安在?”曰:“官人处,有与父娣妹相呼。”上知不可。

明日,会诸人,喻曰:“兵自滁阳来,人皆只身,并无妻小。

今城破,凡有所得妇人女子,惟无夫未嫁者许之,有夫妇人不许擅配。”期明日,阖城妇女男子尽行会衙门前。

明日,依期而至。

上令妇人入衙,以男子列门外街两傍,令妇人相继而出,下令曰:“果真夫妇,即便识从,非夫无妄为。”令既,妇女出,完聚者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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